關于做好全市政府系統政務微博微信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省江北產業集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大橋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駐蕪各單位:
政務微博微信是網絡時代拓展政務服務的新平臺,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務微博微信建設的通知》(皖政辦秘〔2016〕136號)精神,搭建政府與公眾交流的“直通車”,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做好我市政務微博微信建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市政府政務微博“@蕪湖政府網”、政務微信“蕪湖市人民政府發布”和“蕪湖12345”建設及日常運維管理工作,協調、推進全市政府系統微博微信建設和管理工作。各縣、區政府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轄區內政府系統微博微信建設和管理工作,主管本級政府政務微博微信。市政府各部門政務微博微信,由指定相應科室具體負責。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廣泛宣傳,積極做好省、市政府微博微信關注、訂閱工作(詳見附件一),要求做到全市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全覆蓋。
二、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微博微信在政府信息公開、提供政務服務、回應社會關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還未開通政務微博微信的單位,要立即組織開通,尤其是必須開通政務微博。已開通政務微博微信的單位,請認真填寫登記表(詳見附件二),并于3月 17 日前報送至市政府辦公室。尚未開通政務微博微信的,應在開通后3 個工作日內向市政府辦公室報備。
三、政務微博微信要圍繞黨和政府中心工作,主動、及時、全面、準確發布政府信息,以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依照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要求,做好信息內容審核工作,嚴把政治關、政策關、法律關、文字關、保密關、輿情關,確保發布信息合法合規,真實準確權威。注重運用數字解析、圖表圖解等易讀易懂、社會公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實施難度大、專業性強的政策法規,進行深入淺出的解讀。對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重大政策信息、重要政務輿情以及重大突發事件等,政務微博微信要及時發布。市政府微博微信發布的原創稿件,各縣區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政務微博力爭1小時內轉載,微信“訂閱號”不得滯后1個工作日。鼓勵政務微博微信開通服務功能,加快發展基于互聯網的醫療、健康、養老、教育、旅游、社會保障等信息服務,變“群眾跑腿”為“信息跑路”。
四、各縣區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要向公眾開放微博評論、私信以及微信留言功能,受理咨詢訴求、意見建議等。政務微博微信主管單位要統籌業務部門和有關方面,建立政務微博微信留言辦理機制,規范辦理流程,及時回復群眾留言。對省市政府微博微信轉辦的網友留言,1小時內必須響應,原則上1-5個工作日內辦結,并在政務微博微信平臺公開回復。
五、各縣區、市政府各部門要制定政務微博微信應急管理預案,第一時間處置突發安全事故、輿情事件,平息事態,消除影響。嚴格執行值班值守制度,及時更新發布內容,回復公眾留言,跟蹤網絡輿情,一旦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按程序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明確專人使用政務微博微信賬號,定期更換密碼,嚴禁在公共場所、公用設備登錄政務微博微信賬號。非經工作程序,不得擅自發布政務微博微信內容,不得泄露公眾要求保密的個人信息及訴求事項,不得泄露、擴散可能對個人權益造成損害的內容。
六、政務微博微信工作已經納入政務公開和政府服務直通車年度考核,市政務公開辦和市應急辦要進一步完善指標體系,從信息發布、留言辦理、互動轉發以及省、市微博微信關注、訂閱情況等方面強化監督考核。對15天以上未更新的“僵尸”、“睡眠”微博微信,在重大輿情事件發生時失聲失語、未能發揮輿論引導作用,信息發布不準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運維管理不規范出現突發安全事故的微博微信,將由市政府辦公室通報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堅決予以關停。
各縣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要為微博微信的運維創造必要的軟硬件條件,并將政務微博微信工作經費納入單位網絡運行維護費等公用經費預算中予以統籌保障。各縣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根據本通知制定具體措施,并在3月底前將貫徹落實情況報市政務公開辦公室。
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3月1日
皖公網安備 340207020003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