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連續(xù)深夜放鞭炮“討債” 涉嫌“軟暴力”犯罪被拘留

發(fā)布時間:2019-04-15 09:09信息來源:蕪湖市人民政府 閱讀次數(shù): 字體:【    】

    4月13日,記者從無為警方獲悉,4月12日,經(jīng)該縣人民檢察院批準,無為公安機關對通過“軟暴力”討債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楠執(zhí)行逮捕。

    3月27日凌晨1時許,無為縣公安局赫店派出所接到轄區(qū)居民王某(化名)報警稱:前不久,有人在他家門口半夜時分燃放鞭炮、沖天炮,導致他全家甚至是整個村子里的居民都被驚醒,人心惶惶。

    接警后,民警經(jīng)走訪調查,得知報警人的兒子因借他人的錢,暫時無力償還,已離家多日,債主故意于半夜時分在王某家門口燃放煙花爆竹,以此來逼迫王某的兒子現(xiàn)身還債。赫店派出所依法對此立案偵查。就在民警調查期間,犯罪嫌疑人又在3月29日、3月30日、4月2日凌晨3點鐘左右,用同樣的方式,來到王某家“催債”。

    辦案民警在走訪過程中了解到,受影響群眾對嫌疑人半夜三更來村里放鞭炮的行為非常痛恨。因為在無為縣農村地區(qū)夜間放鞭炮,一般情況下,大多是因為某戶人家在辦喪事。犯罪嫌疑人毫不顧忌農村的風俗習慣,肆無忌憚,膽大妄為,其行為已嚴重影響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4月2日6時許,民警經(jīng)偵查,發(fā)現(xiàn)燃放煙花爆竹的犯罪嫌疑人住在無為縣城某賓館,民警將熟睡中的犯罪嫌疑人抓獲。經(jīng)審訊,犯罪嫌疑人名叫陳某楠,王某的兒子因欠他的錢,陳某楠在多次要賬未果后,遂懷恨在心,為“逼迫”對方出來還債,采取了非法行為。在抓獲當日,陳某楠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該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據(jù)了解,“軟暴力”是指行為人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對他人或者在有關場所進行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影響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jīng)營的違法犯罪手段。其中燃放鞭炮就屬于“軟暴力”違法犯罪手段通常的一種表現(xiàn)形式。

    對此,警方提醒,向外借錢需謹慎,討要債務要合法。債權人一定要通過合法合理的方式方法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能憑意氣行事,甚至采用極端的手段,那樣會讓自己觸犯法律而遭受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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