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主導制定的一項省級地方標準獲批發布

發布時間:2026-01-16 08:32信息來源:蕪湖新聞網 閱讀次數: 字體:【    】

本報訊(記者 程中玉 田龍)近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批準并發布了由蕪湖市標準化研究院與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單位聯合起草的省級地方標準——《市場監管服務型執法工作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標志著安徽省在市場監管領域邁出了服務型執法的重要一步。

《規范》的出臺,是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牢固樹立監管為民理念 推行服務型執法的指導意見》的積極響應與本土化實踐。該標準將“監管為民”的核心理念細化為可量化、可評估的具體行為準則,實現了執法與服務從傳統先后順序到深度融合、互為促進的有機轉變,為全省市場監管部門提供了科學、統一、可操作的工作指引。《規范》的設計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構建了涵蓋事前預警、事中監管、事后服務三階段的完整閉環。

隨著《規范》在全省范圍內的深入實施,預計將有效提升市場監管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使執法與服務相結合的理念更加可感知、可操作、可考核。同時,該標準也將進一步增強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安全感和發展信心,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技術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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