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城市更新辦法》政策解讀
2025年12月31日,《蕪湖市城市更新辦法》(蕪政〔2025〕106號,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印發,現解讀如下: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2022年12月20日,我市印發了《蕪湖市城市更新暫行辦法》(有效期兩年),已于2024年12月20日到期,因有效期已滿,有必要結合我市實際進行修訂完善。
2025年7月召開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要求以建設創新、宜居、美麗、韌性、文明、智慧的現代化人民城市為目標,以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堅持城市內涵式發展為主線,以推進城市更新為重要抓手,大力推動城市結構優化、動能轉換、品質提升、綠色轉型、文脈賡續、治理增效。11月召開的全國城市更新工作推進會要求深入學習貫徹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強調要扎實推進城市更新行動,著力在規劃、資金、運營、治理上下功夫,系統推進“四好”建設,牢牢守住安全底線,并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創新突破,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安徽省住建廳高度重視城市更新工作,會同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關于推進城市功能品質活力提升行動 深入開展城市更新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并出臺了《關于做好當前城市更新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要加強要素保障,促進多方參與,創新實施路徑,優化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機制。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召開專題會議,在征求相關單位意見等基礎上,依據《關于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關于推進城市功能品質活力提升行動深入開展城市更新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制定了《辦法》。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一是明確更新工作機制。明確城市更新及城市體檢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與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相適應的管理機制。明確“城市體檢—專項規劃—片區策劃—項目實施方案”的城市更新實施體系,編制市級城市更新項目庫和年度實施計劃。
二是明確項目實施。按照片區化、系統化思路,統籌多方資源和資金,滿足市民多元化需求,明確了城市更新項目實施主體的確定方式和主要職責,實施方案的內容和審核流程等。
三是加強政策支持。通過現有政策組合和優化,明確了資金保障、土地供應、施工圖審查與管理、產權登記辦理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一)起草初稿。2025年10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在認真研究相關政策文件,收集相關資料,赴南京市、成都市進行調研學習后,起草《辦法》(征求意見稿)。
(二)征求意見。10月24日,召開《蕪湖市城市更新辦法(征求意見稿)》對接會,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財政局等12個單位參會,我局結合會議意見進行修改。10月28日,書面征求以上12個單位意見,根據各單位反饋意見,經修改完善,形成《蕪湖市城市更新辦法(送審稿)》。
(三)公平競爭審查。11月20日,通過市市場監管局公平競爭審查。
(四)合法性審查。12月3日,通過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三)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12月18日,市政府第110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
四、工作目標
在保持前后政策的延續性、一致性前提下,通過制定城市更新辦法,明確城市更新的工作機制、規劃與計劃、項目實施、支持政策、監督管理等內容,確保城市更新工作有章可循,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五、主要內容
(一)主要內容
《辦法》共分為七章三十六條。
第一章總則。主要闡明城市更新的目的、范圍、更新內容及內涵原則。
第二章工作機制。明確了城市更新及城市體檢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與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相適應的管理機制,如城市更新專家咨詢機制、城市更新社會公眾參與機制,探索建立社區規劃師制度。
第三章規劃與計劃。明確了“城市體檢一專項規劃一片區策劃一項目實施方案”的城市更新實施體系,要求編制市級城市更新項目庫和年度實施計劃。
第四章項目實施。主要明確了城市更新項目實施主體的確定方式和主要職責,實施方案的內容和審核流程等。
第五章支持政策。通過現有政策組合和優化,明確了資金保障、土地供應、施工圖審查與管理、產權登記辦理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第六章監督管理。明確城市更新項目應當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發展改革、財政、審計、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有關規定,對城市更新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章附則。明確了文件的有效范圍和實施時間,《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二)修訂和完善的主要內容
與《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蕪湖市城市更新暫行辦法的通知》(蕪政〔2022〕94號)相比,《辦法》主要對以下五個方面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1. 調整適用范圍。《辦法》適用范圍由“市轄區(不含灣沚區、繁昌區)”明確并統一為“本市市區”。
2. 健全更新工作機制。明確由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作為牽頭單位,統籌政策制定、規劃編制與協調服務,建立城市體檢城市更新一體化推進機制,探索社區規劃師制度,強化了城市更新工作的科學性與公眾參與。
3. 完善規劃實施體系。建立完善“專項規劃—片區策劃—項目實施方案”的規劃實施體系,片區策劃作為銜接規劃與項目的關鍵層次,要求明確功能業態、謀劃項目、設計要點。
4. 強化政策支持力度。在土地政策方面,明確了原土地使用權人協議辦理用地手續的路徑,并創新提出存量建筑轉型利用可享有5年過渡期及后續協議出讓的激勵措施。資金籌措方面,拓展了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等資金來源,同時細化了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與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
5. 確立監督管理機制。明確建立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重大事項報告、定期工作評估及多部門資金監督等長效機制,確保工作規范有序推進。
六、創新舉措
(一)強調體檢先行。堅持無體檢不更新,將系統性、周期性的城市體檢作為城市更新工作的基礎和重要依據。
(二)提升政策可實施性。堅持以人為本,突出民生與安全,因地制宜,在規劃指標、消防審驗、土地管理等方面提出的彈性處理和支持條款,推進內涵式發展。
(三)鼓勵功能兼容與活化。通過設立過渡期等方式,積極鼓勵存量建筑的功能轉換和活化利用,為城市產業升級和社區服務提升提供新的空間載體。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績效評估。
圍繞工程質量安全、資金使用效益、運營效能等對城市更新項目進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時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可定期對政策實施效果、項目社會經濟效益等開展綜合評估。
(二)加強資金保障。
多渠道籌措城市更新資金,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有關規定對城市更新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確保項目落地見效,保障資金使用安全。
(三)加強政策宣傳。
政策制定公布后,要及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政策解讀,以通俗語言講解城市更新全流程;挖掘城市更新典型案例,通過融媒體報道等方式,直觀呈現城市更新改造成效和創新做法,營造全社會參與的良好氛圍。
八、解讀機關、解讀人、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解讀人:熊文哲
政策咨詢服務電話:0553-5905186
皖公網安備 340207020003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