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市區橋下空間管理辦法》施行
2025年12月30日,記者從市城管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適應城市發展需求,由市城市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印發的《蕪湖市市區橋下空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12月施行。
據悉,《辦法》為省內首個關于橋下空間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共四章十六條,進一步明確了橋下空間管理利用的核心規則和具體要求,構建起系統完備的管理體系,讓橋下空間成為城市功能的“補充極”和民生服務的“延伸點”。
具體來看,在管理體系上,明確市、區兩級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的屬地管理責任,界定城市管理、交通運輸、自然資源和規劃、公安、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在適用范圍上,明確我市市區(不含灣沚區、繁昌區)范圍內城市道路橋梁、過境公路(不含高速公路)橋梁、城市軌道交通橋梁和鐵路橋梁橋下空間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
值得一提的是,在規劃建設上,《辦法》推行“綠化、美化、彩化、亮化、生態化、文化”建設理念,建立“一橋一策”差異化利用模式。結合橋梁結構特點、所在區域功能定位、市民需求等因素,量身定制橋下空間利用方案,避免“一刀切”。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優先滿足交通運行、市政應急保障等公益性需求,可用于公共停車場、園林綠化、體育健身、文化展示、市政設施配套等城市服務功能,以公益為優先導向。同時,對新建橋梁的橋下空間利用設施納入同步規劃、設計和建設流程,從源頭優化空間布局,避免后期二次改造造成的資源浪費,提升空間利用的整體性和科學性。
此前,我市橋下管理相關規定于2018年印發,已不能滿足當前橋下空間管理的變化。此次《辦法》的施行,為我市橋下空間的科學、合理、有序利用提供法制支撐,進一步規范了市區橋下空間管理利用,優化城市空間資源配置,保障橋梁安全和公共利益。
皖公網安備 340207020003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