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蕪湖龍灣長江隧道運營收費有關事項的通告
蕪政秘〔2025〕27號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蕪湖龍灣長江隧道設站收費經營的批復》(皖政秘〔2025〕78號),決定設立蕪湖龍灣長江隧道收費站對收費范圍內的過往車輛實行收費通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站點位置
蕪湖龍灣長江隧道收費站位于隧道接線路與龍灣路交接處往南約320米處(位于YK1+340)。
二、運營單位及收費用途
項目由蕪湖長江隧道有限責任公司負責運營管理,收取的通行費用于償還貸款,不挪作他用。
三、收費開始時間及期限
2025年7月1日上午11時起(以車輛經過收費站時間為準),收費期限暫定5年。
四、收費方案
(一)國家政策明確的免收通行費車輛范圍。
1.軍隊車輛、武警部隊車輛,公安機關在轄區內收費道路上處理交通事故、執行正常巡邏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統一標志的制式警車;
2.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
3.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
4.符合國家運輸鮮活農產品減免通行費政策的車輛;
5.按國家規定及經省政府批準免征通行費的其他機動車輛。
(二)享受優惠免費通行車輛范圍及期限。
1.蕪湖籍(車牌為皖B)小型客車(7座及以下);
2.蕪湖籍(車牌為皖B)公交車(含城際公交車);
3.優惠期限自收費之日起計算,暫定5年。
(三)給予通行費優惠的ETC車輛范圍。
持有安徽交通卡或外省電子支付卡支付通行費的車輛按規定給予通行費優惠。
(四)收費車輛的計費方法及收費標準。
除國家政策明確予以減免以及享受優惠政策外的車輛均納入收費范圍。收費標準參照《安徽省交通運輸廳 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計費方式調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號)執行。具體收費范圍及收費標準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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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車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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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車輛類型 |
核定載人數 |
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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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類客車 |
微型、小型 |
≤9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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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類客車 |
中型 |
10-19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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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車列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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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類客車 |
大型 |
≤39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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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類客車 |
≥4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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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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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型分類 |
JT/T489-2019分類標準 |
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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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類 |
2軸,車長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許 總質量小于4500kg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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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類 |
2軸,車長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許總質量不小于4500kg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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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類 |
3軸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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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類 |
4軸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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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類 |
5軸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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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類 |
6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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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軸以上的貨車,在第6類貨車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每增加一軸,按1.1倍系數確定收費標準;10軸及以上貨車收費標準按10軸貨車標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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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專項作業車收費標準按同類貨車收費標準執行)
具體通行標準按照蕪湖市相關部門制定的隧道通行政策執行。
特此通告。
蕪湖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皖公網安備 340207020003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