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政策解讀
2022年4月15日,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正式發布了《蕪湖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蕪政辦〔2022〕1號,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現解讀如下: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2021年10月1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動我國數字經濟健康發展進行的第三十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加快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王清憲省長在9 月28日召開的“全省北交所政策報告會暨專精特新企業發展推進會”上的對發展專精特新企業作出了具體要求。同時中央設立北交所,從融資角度進一步加大了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為貫徹落實好中央及省委關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部署要求,市政府領導要求市經信局牽頭,系統制定相關政策。
《行動計劃》沒有上位文件,屬于借鑒了寧波、青島、東莞、杭州市等地的做法,結合蕪湖市實際起草的。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中小企業只有做專才能做精,只有做精才能做久做大做長,專精特新是中小企業發展的必由之路。當前,外部發展環境復雜多變,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包括專精特新在內的中小企業發展面臨不少困難,融資難融資貴、創新能力不強等問題亟待解決,須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扶持。
《行動計劃》按照市委市政府奮勇爭先的總要求,著眼于推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質擴量增效,以“十四五”專精特新企業梯隊“三個翻番”,制造業單項冠實現“零突破”為總目標,以優質企業梯隊建設為主抓手,在建“苗圃”、精準招引、技術改造、創新升級、金融賦能、品牌打造、優化服務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干貨,概括為“三個體現”:一是體現了政策的延續性。與《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意見》(蕪政〔2018〕70 號)、蕪湖市“智造名城”政策充分銜接,延續了大部分涉企財政獎補。二是體現了政策的創新性。按照企業成長規律,明晰了專精特新梯度培育路徑,發揮政府引導支持、市場配置資源、平臺服務企業等各方作用,充分激發涌現一大批專精特新企業。三是體現了政策的系統集成性。在認真貫徹國家培育專精特新企業工作部署以及近期出臺的中小企業“1+2”政策同時,既學習借鑒寧波、青島、東莞、杭州市等地的相關政策和先進做法,又吸收了各有關方面的政策建議。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1. 起草初稿。2021年11月,市經信局借鑒其他地市“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工作經驗,結合蕪湖實際,完成初稿。
2. 廣泛征求意見。2021年11月3日,受落馬副市長委托,市政府副秘書長常拯主持召開了座談會,征求各縣(市)區、開發區和15個市直部門的意見;
11月8日,市經信局通過書面征求部分專精特新企業意見;
11月23日,落馬副市長主持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征求各縣(市)區、開發區、13個市直部門以及部分專精特新企業的意見;
12月23日,市經信局又書面征求了各縣(市)區、開發區和19個市直部門的意見;
12月31日,市經信局根據各方面意見修改完善后形成《蕪湖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送審稿)》,并提請市政府審議。
3. 市市場監管局公平競爭審查。2022年1月18日,市市場監管局出具公平競爭審查意見。
4. 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2022年2月21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
5. 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2022年3月23日,《蕪湖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送審稿)》經市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四、工作目標
力爭到2025年,全市培育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700家以上,梯度爭創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600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50家;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5家。
五、主要內容
《行動計劃》共四個部分32條。
一是建立各類培育“苗圃”。發揮各類創業創新競賽平臺作用,孵化催生一批創新型企業。分別建立國家級、省級、市級專精特新培育苗圃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培育庫。對單項冠軍企業給予一次性100萬獎補。
二是開展精準招引。加大精準招引力度,力爭一批外省市的專精特新企業落戶蕪湖,推動產業鏈群建設。對遷入蕪湖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享受我市相關扶持政策,對成功招引的載體給予獎勵。
三是優化支持技術改造。實施《蕪湖市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制造業“碳達峰、碳中和”專項行動方案和升級技改方案。開展工業互聯網診斷、規上工業企業智能制造診斷、節能診斷。各縣市區、開發區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設備投入、軟件投入在《智造名城》獎勵的基礎上提高2個百分點。
四是鼓勵創新升級。充分發揮創新平臺帶動和轉化作用,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創建研發機構、掌握行業話語權; 統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上市企業培育互聯互通,形成接續培養工作機制,引導“專升高”“高升專”“專改股”“股上市”。
五是加大金融支持。引導金融機構聚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白名單”,擴大“專精特新貸”“技改貸”“科創貸”等專屬金融產品。設立“專精特新”基金。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掛牌后備庫,對上市培育企業,采取“一企一策”等方法,化解企業在上市過程中涉及的各類問題。 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抱團發行創新創業公司債券(雙創債)、綠色公司債券(綠色債)、創投基金類企業債券。
六是提升品牌擴市場。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主導制定、參與制定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支持馳名商標認定、省“皖美品牌示范企業”認定、“蕪湖智造”品牌認證,支持申報中華老字號、安徽老字號、蕪湖老字號。開展“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宣傳。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各類展會。落實“三首一保”政策,加大“首臺套”產品采購力度,推動專精特新產品首購首用等舉措。
七是提高專業化服務水平。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人才需求摸底調查,落實人才政策。實施服務企業“百分之一工作法”,重點圍繞技術、能源、用工、物流、稅費、融資等利潤影響主要因素,更加精準有效推動降本增效。依托各類聯盟、協會等,匯集一批全國知名服務平臺或機構,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各類服務。完善“1+9+N”企業服務平臺體系,支持公共服務平臺、機構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以及入庫企業提供公益服務。
六、創新舉措
《行動計劃》按照企業成長規律,明晰了專精特新梯度培育路徑,在激勵措施上體現了“新”,突出企業獲得感。針對我市還沒有企業獲批“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的現狀,提出了加大激勵措施,對獲得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稱號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的政策。加大了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設備投入、軟件的獎勵額度。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與高新技術企業、上市企業培育建立三庫存動,接續培育的機制。提出設立“專精特新”基金,首期2億元,逐年增加,上不封頂,主要投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苗圃企業”。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精特新”企業攻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縣市區、開發區和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工作的指導。
二是合力扶持促進發展。各部門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
三是加強考核激勵。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考核機制。鼓勵各縣市區、開發區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激勵機制。
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及時總結“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經驗,樹立一批全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標桿和典型。
八、解讀機關和解讀人及其聯系電話
解讀機關:蕪湖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發展科
解讀人:張春聯
政策咨詢服務電話:3837180
電子郵箱:zhk3837180@163.com
皖公網安備 340207020003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