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蕪湖市建筑垃圾運輸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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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市建筑垃圾運輸企業管理,規范運輸市場秩序,現征求公眾對《蕪湖市建筑垃圾運輸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修改意見和建議,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詢意見的起止時間: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12日
二、提出意見的方式:
1.通過電話反饋:0553-5013019 聯系人:梅清鑫
辦公地址:蕪湖市政通路66號政務文化中心D區3樓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修改意見及建議發送至:724404364@qq.com或通過蕪湖市人民政府網站“調查征集”相應主題“我要留言”中留言。
附件1:
《蕪湖市建筑垃圾運輸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docx
附件2:
《蕪湖市建筑垃圾運輸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doc
2025年6月13日
結果反饋
蕪湖市城管局于6月13日至7月12日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等平臺,對《蕪湖市建筑垃圾運輸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廣泛聽取網民意見、建議。
一、主要建議
公告期間,共收到有關單位提出的建議2條。
1.建議在第一條刪除如下內容:《蕪湖市城市管理局關于印發〈建筑垃圾運輸企業準入登記的公告〉的通知》。
2.建議將第四條:“各區、開發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確定專人負責對企業的信用信息進行記錄、確認、提交、處理、使用、公開和日常管理”改為“各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開發區管委會應當確定專人負責對企業的信用信息進行記錄、確認、提交、處理、使用、公開和日常管理”。
二、答復情況
我們認真研究有關單位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三、采納情況
針對有關單位提出的建議,我們認真梳理行業規范性表述及標準,使標準更符合地方實際,有利于標準的貫徹執行,具體采納情況如下:
1.第一條已刪除如下內容:《蕪湖市城市管理局關于印發〈建筑垃圾運輸企業準入登記的公告〉的通知》。
2.第四條:“各區、開發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確定專人負責對企業的信用信息進行記錄、確認、提交、處理、使用、公開和日常管理”已初步改為“各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開發區管委會應當確定專人負責對企業的信用信息進行記錄、確認、提交、處理、使用、公開和日常管理”。
2025年7月18日
皖公網安備 340207020003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