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求《蕪湖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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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結果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2021-2025年)》《安徽省“十四五”衛生健康規劃》《蕪湖市“十四五”衛生健康規劃》等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我委起草了《蕪湖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24-2030年)(征求意見稿)》。現將內容予以公示,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相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意見建議或通過蕪湖市人民政府網站“調查征集”相應主題“我要留言”中留言。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1月6日;
電 話:0553-3111773;
辦公地址:蕪湖市政通路66號政務文化中心C區2樓-3樓
郵 箱:whsghxx@126.com。
附件: 1.
蕪湖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24-2030年)(征求意見稿).docx
2.
《蕪湖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24-2030年)(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docx
2024年12月6日
結果反饋
市衛生健康委于2024年12月6日將《蕪湖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征求意見稿)》在市衛生健康委網站上全文刊登,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截止2024年1月6日,共收到反饋意見1條,意見采納情況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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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反饋意見 |
采納情況 |
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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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將我院(蕪湖市海螺醫院)列入三級綜合醫院或三級腫瘤專科醫院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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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采納 |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2021-2025年)的通知》(國衛醫發〔2022〕3號),“政府對社會辦醫區域總量和空間不作規劃限制。”《安徽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第十條規定,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三級綜合、三級中醫類、三級婦幼及其他三級專科醫療機構等的設置審批。結合上級部門文件精神,文中對社會辦三級醫院不提出具體要求。 |
皖公網安備 34020702000325號